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Ø 发起方式:纳税人 Ø 办结方式:即办 Ø 全省通办:是 Ø 网上办理:是 Ø 适用层级:县(市、区)级 Ø 最多跑一次:是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报送类型 报送条件 资料处理方式(适用于办税服务厅办理) 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 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 必报 必报 税务机关留存1份 是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2 必报 必报 税务机关留存1份 是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2 必报 必报 税务机关留存1份 是 4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2 条件报送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填报 税务机关留存1份 是 5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2 条件报送 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需要预缴税款的纳税人以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1份 是 6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 条件报送 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 税务机关留存1份 是 7 金税盘或税控盘 1 条件报送 2015年4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 查验后返还 8 《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1 条件报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代扣代缴事项 税务机关留存 是 9 《海关缴款书核查结果通知书》 1 条件报送 海关回函结果为“有一致的入库信息”的海关缴款书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通知纳税人申报抵扣税款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0 《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 1 条件报送 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1 《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1 条件报送 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2 《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1 条件报送 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3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1 条件报送 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4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1 条件报送 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5 《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1 条件报送 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6 《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1 条件报送 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7 《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1 条件报送 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8 加油IC卡或《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 1 条件报送 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19 《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 1 条件报送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税务机关留存 是 20 《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1 条件报送 采用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 税务机关留存 是 21 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 1 条件报送 各类汇总纳税企业 税务机关留存 是 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 1 条件报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税务机关留存 是 23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 条件报送 办理“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 税务机关留存 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一、事项名称
二、事项类别
三、办理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附表、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五、办理材料
填报需知:
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不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七、表证单书
1.A0649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A0648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A0648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A0645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5.A0645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A0663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7.A06457《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8.A06329《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
9.A06330《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10.A06331《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11.A06332《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12.A06333《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13.A06005《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适用于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
14.A06006《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适用于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的加油站)》
15.A06269《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16.A0105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
八、注意事项
1.申报完成后,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窗式”比对业务。
2.如需调整前期的申报或对前期申报进行补充申报,则通过申报错误更正业务进行办理;如属于纳税评估自查补报,则通过纳税评估通知书进行办理。
3.纳税人当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存在欠税的,可办理增值税留抵抵欠业务;纳税人有多缴税金,又存在欠税,可办理抵税业务。
4.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5.依法应当进行处理的涉税违法行为涉及的相关办税事项,不纳入省内同城通办范围。
6.纳税人应妥善保管、留存备查的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完税凭证,及相关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提供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
7.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可选择按季申报。
8.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期限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9.为简化办税流程,优化税收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备案,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选择简易计税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10.纳税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11.最多跑一次是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12.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本指南中提到的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13.文书表单可在河南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表证单书”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九、办理时间
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十、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十一、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十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联系方式
拨打12366热线,或者拨打各地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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