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收多缴退抵税 Ø 发起方式:纳税人 Ø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Ø 全省通办:否 Ø 网上办理:是 Ø 适用层级:县(市、区)级 Ø 最多跑一次:是 误收多缴退抵税(费),指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应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款。在实际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多缴税款的,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1.以下业务也属于误收多缴退抵税范围: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②对于“税务处理决定书多缴税费”“行政复议决定书多缴税费”“法院判决书多缴税费”等类多缴税款办理退税; 2.查补预收税款使用后(抵缴后),不允许对查补预收税款申请退税。 3.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第三章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全文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财预〔2001〕502号)全文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退库办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11〕19号)第二条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5号)全文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全文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1号)全文 1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第一条第十三项第一、二款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报送类型 报送条件 资料处理方式(适用于办税服务厅办理) 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 1 《退(抵)税申请表》 1 必报 必报 税务机关留存 是 2 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条件报送 对税收征管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纳税申报表、税款缴库等电子信息的,可以不再通过纸质资料复核 税务机关留存 是 3 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包括:减免税审批文书、纳税申报表、税务稽查结论、税务处理决定书、纳税评估文书、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增值税红字发票、税务机关认可的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1 必报 必报 原件查验后返还 复印件税务机关留存 是 4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1 条件报送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 税务机关留存 是 填报需知: 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不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7个工作日办结。 1.A07112《退(抵)税申请表》A07112《退(抵)税申请表》(填写样例)) 1.除出口退税以外,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办理应退余额的退库,在操作系统时选择“先抵后退”。 2.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核实应退税额、账户等相关情况,通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退税申请。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自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退税申请之日起按规定流程查实并办理退库手续。 3.纳税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4.最多跑一次是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5.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本指南中提到的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6.文书表单可在河南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表证单书”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各地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主管税务机关 不收费 拨打12366热线,或者拨打各地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误收多缴退抵税
一、事项名称
二、事项类别
三、办理条件
四、设定依据
五、办理材料
七、表证单书
八、注意事项
九、办理时间
十、办理地点
十一、办理机构
十二、收费标准
十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