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二、事项类别 Ø 发起方式:缴费人 Ø 办结方式:即办 Ø 全省通办:是 Ø 网上办理:是 Ø 适用层级:县(市、区)级 Ø 最多跑一次:是 三、办理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提供广告服务或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 广告服务的计费销售额,指的是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指的是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2.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缴纳地点、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3.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4.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四、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第一条 “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引导和调控文化事业的发展,从1997年1月16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已开征的不重复征收)。 (一)各种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经营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由税务机关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后全额上缴中央金库。地方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额缴入省级金库。 (四)文化事业建设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分另抽中央和省级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文化事业建设。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五、办理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报送类型 报送条件 资料处理方式(适用于办税服务厅办理) 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 1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 2 必报 必报 税务机关留存1份 是 2 《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 2 条件报送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申报时填列按规定允许减除计算价款项目明细使用。 税务机关留存1份 是 填报需知: 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不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2.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 1.《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 2.《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 九、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根据应补费额判断是否需要缴款开票;对于应补费额大于零的,办理“缴款开票”业务。 2.缴费人既有应退费款又有欠缴费款的,可以办理抵缴欠费业务。 3.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4.最多跑一次是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5.缴费人上门办理涉费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本指南中提到的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6.文书表单可在河南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表证单书”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十、办理时间 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十一、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十二、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十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四、联系方式 拨打12366热线,或者拨打各地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