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延续白话版指南
来源:武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2 14: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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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延续 一、办理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五条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二、申请条件 1.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2.所申请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属于县水利局管理权限范围,原取水许可证由县水利局发放。 3.取水申请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通过数据共享减免,无需提供 2、告知承诺书 3、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可告知承诺,不再提供 4、延续取水申请书 备注:纸质材料提交方式--窗口收取 材料具体要求: 材料类型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材料形式 纸质 电子(PDF) 收取方式 收取纸质材料 上传电子文件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7272606 七、办理地点 武陟县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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