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新办(告知承诺制)白话版指南
来源:武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2 14: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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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新办(告知承诺制)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二、申请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2.所申请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属于县水利局管理权限范围。 3.取水申请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申请材料 1、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2、项目备案材料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4、取水许可申请书 5、与供水单位签订的供水协议 6、营业执照 7、取水许可承诺书 备注:纸质材料提交方式--窗口收取 材料具体要求: 材料类型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材料形式 纸质 电子(PDF) 收取方式 收取纸质材料 上传电子文件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7272606 七、办理地点 武陟县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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