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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专职执业变更兼职执业初审服务指南
来源:武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   阅读量:75  

律师专职执业变更兼职执业初审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考核合格人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执业申请书;(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执业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兼职)

原件

3份

纸质

制式表格从河南政务服务网下载,申请人打印自备,原件3份,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

2

从事法学教育的资格证书

复印件

3份

纸质

复印件3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3份

纸质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3份,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无误章,申请人自备。

4

学历证书

复印件

3份

纸质

申请人的学历证复印3份,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无误章,申请人自备。

5

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申请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从事法学教育工作的,申请人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聘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申请人应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品行良好(无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等经历)证明及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执业的证明材料

原件

3份

纸质

原件1份,复印件2份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无误章,申请人自备。

6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原件

3份

纸质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中应写明档案存放时间和档案号。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

兼职律师执业申请人工作经历承诺书

原件

3份

纸质

原件3份

8

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原件1份

原件

2份

纸质

二寸蓝底着正装(深色西装或律师袍)

9

品行良好承诺书

原件

3份

纸质

申请人打印自备,原件3份,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

10

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

原件、复印件

3份

纸质

在部门间实施信息共享前,由申请人提供,并审查是否在有效期内。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武陟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was.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武陟县司法局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91—7269361

(三)网上咨询

    www.jzxzfw.gov.cn

、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广济路与朝阳一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 

武陟县司法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律师兼职执业变更专职执业初审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考核合格人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执业申请书;(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3、申请执业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原件

3份

纸质

制式表格从河南政务服务网下载,申请人打印自备,原件3份,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3份

纸质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3份,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无误章,申请人自备。

3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原件、复印件

3份

纸质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中应写明档案存放时间和档案号。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

品行良好承诺书

复印件

3份

纸质

申请人打印自备,原件3份,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

5

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

原件、复印件

3份

纸质

在部门间实施信息共享前,由申请人提供,并审查是否在有效期内。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

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原件1份。

原件

3份

纸质

二寸蓝底着正装(深色西装或律师袍)

、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武陟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was.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武陟县司法局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91—7269361

(三)网上咨询

    www.jzxzfw.gov.cn

、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广济路与朝阳一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 

武陟县司法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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