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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备案
来源:武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   阅读量:4  

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诊所备案“白话版”办事流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第十四条:“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2.《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号)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一、申报条件

1.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2.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3.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

4.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二、申请材料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2.中医诊所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3.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4.医师执业证书;

5.中医诊所消防应急预案;

6.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中医诊所备案

材料齐全,需自行前往便民服务大厅二楼卫健委窗口,申请中医诊所备案,经批准以后,领取中医备案诊所备案证,方可开展中医理疗服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申请人自取。

五、咨询方式

1.办公地址:武陟县便民服务大厅二楼卫健委窗口;

2.联系电话:0391-7272103。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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