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师执业注册“白话版”办事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二十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医师因参加培训需要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九条:“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一、申报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二、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照片3张。 4.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后2年内未注册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还须提交由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医师执业培训及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医师注册 材料齐全,需自行前往便民服务大厅二楼卫健委窗口,申请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超期注册、助理升执业、变更执业地点、军队变入地方、变更执业范围、多机构备案、离职备案、注销等10项),即可领取医师执业证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申请人自取。 五、咨询方式 1.办公地址:武陟县便民服务大厅二楼卫健委窗口; 2.联系电话:0391-7272103。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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