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来源:武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0 15: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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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白话版”办事流程 【行政法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3号)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予以减免。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血吸虫病病人,不属于工伤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因防汛、抗洪抢险患血吸虫病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解决所需的检查、治疗费用。 一、申报条件 经济困难的农民血吸虫病患者。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病历。 三、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材料齐全,需自行前往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申请人自取。 五、咨询方式 1.办公地址:武陟县黄河大道090号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联系电话:0391-7291801。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