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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资格审核(初审)
来源:武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0 15:07:41   阅读量:66  

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资格审核(初审)

“白话版”办事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第三十六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申报条件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病历。

三、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材料齐全,需自行前往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申请人自取。

五、咨询方式

1.办公地址:武陟县黄河大道090号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联系电话:0391-7291801。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4:30-17:30。

主办单位:武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兴华路107号 电话:0391-72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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