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资格审核(初审)
来源:武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0 15: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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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资格审核(初审) “白话版”办事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第三十六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申报条件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病历。 三、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材料齐全,需自行前往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申请人自取。 五、咨询方式 1.办公地址:武陟县黄河大道090号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联系电话:0391-7291801。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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