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白话版”办事流程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一、适用范围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含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有以下经营行为:(一)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误导消费者的;(二)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以及其他交易凭证的;(三)以非法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的;(四)未经批准,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三、申请材料 (一)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 1.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变更 1.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正副本原件。 (三)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补证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注销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四、政数局文广旅窗口申请备案 材料齐全前往政数局三楼文广旅窗口申请备案,备案完成即可领取《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或完成注销业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五、办理结果送达 申请人自取。 六、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武陟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文广旅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7272681。 (三)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