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审批
来源:武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0 09: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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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审批 “白话版”办事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一、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二、申报条件 申请材料规范、齐全、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三、申请材料 1.关于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的初审意见; 2.工程项目设计方案。 四、政数局文广旅窗口申请 材料齐全前往政数局三楼文广旅窗口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五、办理结果送达 申请人自取。 六、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武陟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文广旅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7272681。 (三)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1:4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