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白话版”办事指南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一、适用范围 武陟县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事宜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 材料:(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消防设计文件;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通过数据共享减免 1 纸质/电子版 通过数据共享减免,复印件存档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焦作政务服务网--焦作市-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五、办理结果送达 实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电子证照,企业可通过焦作市政务服务网下载。 六、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武陟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7283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