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核准“白话版”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一、适用范围 申请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4.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5.施工劳务资质的,向市(含省直管县(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二、申报条件 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首次申请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收取方式 1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申请人自备 无 必要 原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2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3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申请人自备 无 必要 原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4 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人自备 无 必要 原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5 营业执照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必要 原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6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申请人自备 无 必要 原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7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申请人自备 无 必要 原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8 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申请人自备 无 必要 原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9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社保部门 必要 原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10 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信息 政府部门核发 住建部门 必要 原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焦作政务服务网--焦作市-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核准,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五、办理结果送达 邮寄送达或申请人自取 六、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武陟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728386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2016年9月13日、2018年12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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